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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编号:QWZFCG24122)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的更正公告
2024年12月25日 10: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波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0:0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缪臻 | ||
项目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采购单位 | 宁波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前湾新区越和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WZFCG24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硬隔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4.支付期限及额度”第二款及第三款 | 2、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无息); 3、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 2、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 3、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
2 | 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5.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3 |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发包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发包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4 |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 支付期限及额度:”第一款及第二款 | 1、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无息); 2、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 1、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 2、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完成,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余款(扣留以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
5 |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六、其他”第三款 | 3、本工程保修金额:结算后,扣留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 3、本工程保修金额:结算后,扣留工程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