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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E6500003901005987001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5-03-20 17:5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 人民币
评标办法DQXJYTHTLJSJLZHF[JL]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一)第一章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4.2修正为: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8日,每日10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平台下载时间为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二)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事宜”中5.2修正为: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三)第一章招标公告“6.开标时间及地点”中6.1开标时间修正为: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11时00分。(四)本项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招标文件与制作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做了修正,以最新的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修正的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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