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024年12月03日 11: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扬中市西来桥镇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项目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扬中市西来桥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扬中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一鸣 | ||
项目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采购单位 | 扬中市西来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茅街道华祥小区十四弄八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江晟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三丰路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一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82-ZJSK-C2024-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中市西来桥镇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项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1、增加内容:第三章 ?合同文本 ?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投标人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
服务类项目,项目履约期满评价合格,出具履约评价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投标人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增加内容: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基本服务要求
六、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分析方案、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方案、作业人员配备方案、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重大活动及及应急抢险、突击保障方案、垃圾清运方案;提供往期案例分析方案。
更正日期:2024-12-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中市西来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三茅街道华祥小区十四弄八号
联系人:匡扶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三丰路1号
联系人:姚一鸣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一鸣
电话:注册后查看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无
附件:JSZC-321182-ZJSK-C2024-0003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