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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江西省

公告内容

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1****2-CJGT-WZCG-2****5-0***9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九高铁CJZQ-7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混凝土

C4**$3 P6


5***0.7


2

混凝土

C2**$3


1***7


3

混凝土

C2**$3


2***6.4


4

混凝土

C3**$3


1**$3


5

混凝土

C4**$3


1***0


6

混凝土

C5**$3


1**$3


合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2、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1**$3日至本月1**$3日为一个供应周期,在每个月1**$3日前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数量无误,每月2**$3日前提供全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3、结算要求: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乙方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否则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

4、结算期限:结算期限:以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或其他票据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三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 7**$3%的货款,剩余3**$3%货款在供货完毕且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后无息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5、 报价为浮动价

6、报价基准价为5***0元/吨

7、结算单价=到货日信息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应混凝土单价)+固定差额,

网站https://zjt.jiangxi.gov.cn/col/col6注册后查看8/index.html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4.廉政告知函;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5年5月2**$3日1**$3时0**$3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5注册后查看8**$3@qq.com。

联系人:郭乐

联系方式:1***0注册后查看7****6

邮箱:5注册后查看8**$3@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昌九高铁CJZQ-7标项目经理部

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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