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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遂宁高新区雁栖湖学校项目-监理-1

补遗书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将招标公告3.1.1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有关资质要求的,以上述变更为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人: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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