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鼎市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①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4***5.1**$3万㎡(含绿化面积);②城区公园保洁:公园面积2**$3.3**$3万㎡;③城区牛皮癣清理:城区5.0米以下立面(含物业小区);④城区河道保洁服务:4条内河合计长度约1**$3.6km;⑤城区公厕管养:共8**$3座城区公厕;⑥城区垃圾分类屋亭管理:共8**$3座分类屋亭,其中:有物业小区屋亭5**$3座,无物业小区屋亭2**$3座;⑦海漂垃圾清运:每日清运量约2**$3立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道路及绿化清扫保洁、城区公园保洁、城区牛皮癣清理、城区河道保洁、城区垃圾分类屋亭管理、城区公厕管养、海漂垃圾清运、智慧环卫监管等环卫服务。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还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一年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还需要提供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半年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②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①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1.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单个环卫作业服务业绩,且1年服务金额须≥3****0万元(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收运)。注: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公告(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用户评价表复印件。②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佐证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1**$3日 0**$3时3**$3分0**$3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0.1***1.2***7.2***4: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5年0**$3月1**$3日 0**$3时3**$3分0**$3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3.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8.1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注册后查看0**$3元; 8.2服务周期:3年; 8.3标段划分(如果有):/; 8.4质量要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6-2****8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古城东路1***6号,邮编:3注册后查看9 电子邮箱: / 电话: 0****3-7注册后查看6,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金鸡山路2**$3号2#楼,邮编:3注册后查看4 电子邮箱: 5注册后查看5**$3@qq.com 电话:0****1-8注册后查看8,传真:/ 联系人:戴加袁、姜玉洁、林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注册后查看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号 联系电话:0****3-2注册后查看0、0****3-7注册后查看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3-7注册后查看1 | ||
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针对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注: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5年6月19日
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0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招标文件评审条款存在不公平竞争嫌疑,其条件设定违反法律的规定,请求予以修改
问题描述:根据(建市规(2****9]1**$3号)文件精神,制订的《福鼎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评定分离”2.0版招标模式标准流程指引》,评标办法分为“综合评估法”和“定性评审法”(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等评标办法),房建市政类项目:采取“定性评审法”评标的项目其各部分分值设置为投标报价分值(9**$3-9**$3分)、业绩分值或信用分值(5-1**$3分);各项目分值的设置及计算方法参照福建省各行业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进行设置。本项目设置报价得分5**$3分+其他因素5**$3分(项目经验1**$3分、服务业绩1**$3分、企业荣誉1**$3分、拟投入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5分、设备实力1**$3分),存在不合理条款,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该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请问代理依据哪项规定列出该条件?此举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请代理明确!
问题一答复:
1、项目性质与评审要素设置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条及《政府投资条例》第二条规定,本项目核心内容为环卫服务(包括城区道路及绿化清扫保洁、城区公园保洁、城区牛皮癣清理、城区河道保洁、城区垃圾分类屋亭管理、城区公厕管养、海漂垃圾清运、智慧环卫监管等),不属于使用预算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政府投资项目。因此,福鼎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评定分离”2.0版招标模式标准流程指引》中针对房建市政施工类项目设定的“报价9**$3-9**$3分、业绩5-1**$3分”的评标分值比例,因项目性质存在根本差异,不直接适用于本项目。
2、评审标准差异化设置的合理性
房建市政项目以技术标准化、造价透明化为特征,报价权重通常占主导地位;而环卫服务项目具有人力密集、设备依赖、管理复杂等特点,其履约能力更关键取决于企业的运营经验、资源配置水平与管理能力。招标人参照福鼎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评定分离”2.0版招标模式标准流程指引》的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报价5**$3分+其他因素5**$3分”的权重分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关于“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评标标准”的规定,属于合法裁量范畴。
3、评审要素设置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禁止的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及“实行歧视待遇”。构成上述禁止行为的核心要件包括:(一)设定的条件与合同履行无关联性;(二)设定条件超出项目实际需求(不适当性);(三)设定的条件针对特定主体(歧视性)。
3.2本项目设置的评审要素均严格基于项目实际需求,与环卫服务合同履行直接相关,且面向全国投标人开放,不满足禁止行为的任一构成要件:
(1)项目经验(1**$3分):要求提供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经验,直接关联本项目需配合福鼎市“创城”工作的核心履约目标。该要求未限定特定地域,不构成地域歧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评审因素应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规定。
(2)服务业绩(1**$3分):设定年服务金额3****0万元的门槛,未超过本项目年预算规模(5****3.6万元)的三分之二,旨在验证投标人管理大型环卫项目的能力,与项目规模高度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
(3)企业荣誉(1**$3分):要求在环卫领域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直接反映企业的履约能力与行业认可度,旨在筛选优质企业。该要求未限定特定区域或企业类型,与合同履行能力直接相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
(4)项目经理资质(5分):要求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证书及创城经验,确保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能力、安全管理经验和大型项目协调能力,是保障服务质量的关键要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
(5)设备实力(1**$3分):要求配置新能源环卫车辆,符合《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中“推广新能源环卫设备”的强制性政策导向,属于合同履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
4、异议依据不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异议人需提供“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本次异议仅笼统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未提供证据证明相关条款违反具体法律条文;未举证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评审要素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异议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撑。
5、结论
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因素(报价5**$3分+其他因素5**$3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地方性法规。各项评审要素均紧密适配项目特性与核心需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实施歧视待遇的情形,亦不构成不公平竞争。因此,招标文件关于评审标准及要素的要求维持不变,按原条款执行。
问题二:招标文件
问题描述:1.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经验中要求:投标人自身承包(含正在履行)的环卫作业项目,在合同履约期间该地区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区)或国家卫生城市(区)成功的业绩,导致仅在创文/创卫地区有过服务的投标人获得优势,限制了其他地区投标人的公平参与权,违反公平竞争原则。2.本项目招标文件企业荣誉中要求:在环卫领域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为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内容,对不同投标人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该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请问代理明确依据哪项规定列出这些条件?此举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问题二答复:
1、关于项目经验要求(创文/创卫业绩)的答复:
1.1福鼎市正处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期。创城工作涉及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多项核心指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精准掌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或《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具体标准。鉴于创城期间需高频应对各类检查及突击整治任务,投标人需具备快速资源调配与多部门协同的实战能力。同时,在已成功创文地区形成的“网格化巡查、智能化监管”等成熟模式,可直接为本项目履约提供有效方案支持。该业绩要求直接指向服务与政府核心目标(成功创文)的高度契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评审因素应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规定。
1.2截止目前,全国已公布七届文明城市名单(累计5***1个),国家卫生城市达4***2个。本项目仅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履约期内其服务地区成功创文/创卫的业绩证明”,明确接受全国范围内任何地区的符合要求的业绩,未限定特定地域。因此,该要求不构成“将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的情形,未限制其他地区投标人的公平参与权。
2、关于企业荣誉要求(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答复:
(1)要求在环卫领域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荣誉或表彰,旨在筛选具备优质服务能力的企业。此类表彰直接反映企业在环卫领域的履约能力、管理水平及政府认可度,与合同履行能力及服务质量高度相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评审因素应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规定。
(2)该条款设定为评分项(权重仅1**$3%),非投标资格门槛,也非中标决定性条件,未强制要求投标人“必须获得荣誉方可投标”。这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中禁止的“在定标方案中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的荣誉奖励、慈善公益等设置为定标要素”的情形存在本质区别。
(3)条款未限定荣誉的地域来源,全国范围内合法获得的符合要求的政府表彰均可参与评分,未对任何特定行政区域形成排斥。因此,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所禁止的“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本次异议仅笼统引用负面行为清单内容(即“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的荣誉奖励、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声称条款违法并设置壁垒,但未能提供任何支撑其主张的直接或间接证据材料。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异议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4、招标文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相关法规。所设评分要素均与项目核心需求高度适配,旨在择优选择履约能力强的供应商,不构成不公平竞争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因此,招标文件关于项目经验和企业荣誉的要求维持不变,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以本次上传的版本为准。
注: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5年6月2**$3日
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针对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6章委托人要求三、商务条件中: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3%。说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现金(银行转帐)的方式的形式向招标人支付以总中标金额的1**$3%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中标人每完成一年服务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对应一年的履约保证金。
更正为: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3%。说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现金(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支付以总中标金额的1**$3%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中标人每完成一年服务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对应一年的履约保证金。
注: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