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投标保证金信息更正为: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估算价为612万元。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224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注: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从基本账户转出。
(一)采用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保证金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点击‘保险(保函)办理’,提交程序按照保证保险操作说明进行办理,保证保险的办理应符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金融机构成功购买保险(保函)且在系统线上确认,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的投标保险(保函)视为未提交;投标人采用其他金融机构线下购买投标保险(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无系统在线确认的,需招标人按主体责任自行在开标现场对金融机构投标保险(保函)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出具有效声明。(注:上述注意事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矛盾,请以本“注意事项”所述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项目名称:芒卡镇芒岗村甘蔗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户名: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提交账号:241791010400177670000000088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注册后查看)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项目名称:芒卡镇芒岗村甘蔗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并确认线上购买,投标人采用其他金融机构线下购买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无系统在线确认的,需招标人按主体责任自行在开标现场对金融机构保函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出具有效声明。
?(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项目名称:芒卡镇芒岗村甘蔗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办理程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投标保证保险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证保险信息的录入,并确认线上购买。投标人采用其他金融机构线下购买保证保险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无系统在线确认的,需招标人按主体责任自行在开标现场对金融机构保证保险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出具有效声明。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执行。
6、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交易系统提交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或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