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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市本级】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高铁站路网道路)设计咨询

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高铁站路网道路)设计咨询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3.2、第1.1**$3.3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湖州交通集团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5年6月1**$3日

第一号补遗书

一、异议及回复内容

异议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业绩证明应附 “(2)用地预审意见和用地批复文件的扫描件”和“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评审因素与评分值内容不一致。请予以确认!

回复:(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业绩证明应附 “(2)用地预审意见和用地批复文件的扫描件”和“附录 2 资格审 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内容不一致,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内容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个完成过1座单跨1***0米及以上公路桥梁的设计咨询业绩(需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要求),加1分,最多加2分。修改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个完成过1座单跨1***0米及以上公路桥梁的设计咨询业绩(需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要求),加1分,最多加2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桥涵分项负责人具有一个完成过1座单跨1***0米及以上公路桥梁的的设计咨询业绩(需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要求),加1分,最多加2分。修改为:桥涵分项负责人具有一个完成过1座单跨1***0米及以上公路桥梁的的设计咨询业绩(需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要求),加1分,最多加2分。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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