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苍梧县殡仪馆、苍梧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3071001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更改内容:
序号 | 更改事项 | 原内容 | 更改为 |
1 |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建设规模 | 本项目拟新建Ⅳ类殡仪馆,总建筑面积 6175.40 平方米。拟建 1 栋遗体处理、火化楼, 建筑面积 2145 平方米;1 栋悼念楼,建筑面积 1374.97 平方米;1 栋业务、骨灰寄存、祭扫楼,建筑面积 1790.87 平方米;1 栋后勤管理楼,建筑面积 802.81 平方米;1 栋公厕,建筑面 积 61.75 平方米。绿化面积 8295 平方米、道路硬化 4500 平方米、停车场 1500平方、集散广场 2000 平方米。 配套建设场地平整、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安全系统、 避 雷系统、气(含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总平绿化工程、园建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海绵城市土建及安装工程、电动车充电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安防工程、场地硬化及其附属配套工程。新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及业务用房 3040 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 661.5 平方米、 道路及地面硬化 2000 平方米、绿化工程 3078 平 方米、室内给排水、消防安全系统、安防系统、 配电及动力照明工程、通讯与计算机网络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避雷系统等。 | 本项目为苍梧县殡仪馆项目。主要施工内容有遗体处理、火化楼土建和安装工程,悼念楼土建和安装工程,业务、骨灰寄存、祭扫楼土建和安装工程,后勤管理楼土建和安装工程,道路工程,人行道、停车位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及室外水电工程等。 苍梧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业务、骨灰寄存楼一栋;公共卫生间一座;水泥混凝土路面 2459.20㎡;现浇混凝土人行道1369.09㎡;喷播植草(灌木)籽3833.07㎡等。 |
2 |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3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包括因工程师原因延误报送的时间)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包括因工程师原因延误报送的时间)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工程款拨到三方资金共管账户。 |
4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9时30分。 | 2024年12月21日 10时00分。 |
5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21补充条款增加:21.1本项目需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书。 | ||
6 | 本项目的《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已作为本次公告的附件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下载。 |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更正内容制作投标文件,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6日
三、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苍梧县石桥镇东安街1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西堤三路19号国龙财富中心22/F005号商务公寓
项目联系人:梁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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