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关于执法支队2025年交通执法后勤物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标的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40023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分包编号:SZDL2024002310-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支队2025年交通执法后勤物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分包项目名称:执法支队2025年交通执法后勤物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评分因素“项目拟使用的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的评分准则修改为: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投标方提供冷库消杀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日期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评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
提供消杀资质证书(病媒(有害)生物防治(制)企业服务能力证书或病媒(有害)生物预防控制(防制)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如投标人不具备冷库消杀资质,可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三方消毒公司的消杀资质证书(病媒(有害)生物防治(制)企业服务能力证书或病媒(有害)生物预防控制(防制)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方与第三方消毒公司签订的消杀合同(合同需包含消毒杀菌服务,否则不符合要求)及第三方消毒公司出具的冷库消毒证明(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消毒);
(3)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消毒杀菌服务费发票。
2.根据投标方提供自有或租赁冷库(含冷冻、冷藏)面积进行评分:
(1)冷库面积6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60%分;
(2)400平方米≤冷库面积<600平方米的,得40%分;
(3)200平方米≤冷库面积<400平方米的,得20%分;
(4)冷库面积<200平方米的,不得分。
不具备或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多个冷库面积可累计,本小项最高得60%分。
以上2项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方提供冷库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冷库面积,若下列材料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冷库面积信息的材料):
1.提供上述相关有效冷库消毒杀菌证明文件;((1)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则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或该协会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由其他评价机构(单位)颁发的证书,则提供该评价机构(单位)由政府部门审批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2)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该社会组织需可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查询到,如查询不到相应颁发单位为合法注册登记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提供①证明(冷库设备购买合同或冷库建设合同或冷库租赁合同);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采购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
2.采购人: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注册后查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30号
3.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工0755—25193582/注册后查看;冯工(黄工、冷工、李工)注册后查看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2栋
Email:819144532@qq.com
4.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36568999转1转1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