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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年新疆电信物业中心银都培训中心房屋维修设计施工柚砖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年新疆电信物业中心银都培训中心房屋维修设计施工柚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TFGYLHW-[2****5]0***7)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成交报价

(折扣率)

项目质保期

第一成交候选人

新疆百世隆飞商贸有限公司

8**$3.0**$3%

5 年

(二)否决响应情况

评选委员会认为:克拉玛依市虹达商贸有限公司、新疆锐瞳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视为无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家数只有一家,经与采购人沟通后,采购人同意,该项目由公开询比转为定向谈判。

公示期:【2****5年4月1**$3日至2****5年4月1**$3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询比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询比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询比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3.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与异议联系人:王琬莹

项目与异议联系方式:1***7注册后查看7****1

询比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日期: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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