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5年浙江省省级药品抽检委托检验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5年0**$3月2**$3日 1**$3:4**$3 |
评审专家名单 | 龚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宣波湾,汪锦芳,陈新海,秦荪涛 | ||
总中标金额 | ¥9***4.8注册后查看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群峰、易芳明、夏逸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8注册后查看4、0****1-8注册后查看0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8注册后查看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3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8注册后查看4、0****1-8注册后查看0 |
一、项目编号:ZJ-2注册后查看1-0**$3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5年浙江省省级药品抽检委托检验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9注册后查看0(元)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杭州市平乐街3***5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5年浙江省省级药品抽检委托检验服务项目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5年浙江省省级药品抽检委托检验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宣波湾,汪锦芳,陈新海,秦荪涛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8**$3.0 | 8**$3.0 | 8**$3.0 | 8**$3.0 | 8**$3.0 | 8**$3.0 | 8.6**$3 | 9**$3.6**$3 |
1 |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河北省化妆品检验研究中心) | 5**$3.6 | 4**$3.6 | 5**$3.6 | 6**$3.6 | 5**$3.6 | 5**$3.8 | 1**$3.0 | 6**$3.8 |
1 |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 5**$3.6 | 4**$3.6 | 4**$3.6 | 5**$3.6 | 5**$3.6 | 5**$3.4 | 9.3**$3 | 6**$3.7**$3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全额支付。
(2)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2〕1****0号)的7**$3%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单个项目按以上约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0元时,按人民币3****0元计取。
(3)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支付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支付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 号:1***0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5
(4)收取流程: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zq0***7@1***3.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并及时寄送给中标供应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注册后查看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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