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 项目编号:N5117232024000053
二、 项目名称:开江县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档案储存设施设备)(四次)
三、 相关当事人:
地址:成都高新区桂溪工业园
被投诉人: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淙城街道新安路73号
被投诉人: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开江县橄榄路369号政务中心5楼
四、 基本情况
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江县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档案储存设施设备)(四次)(N511723202400005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1 月 09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所公示中标单位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物“51、空调柜机大3P”,经我方研究,该标的物不满足部分招标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损害了其他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权利。
投诉事项2:本项目所公示中标单位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物“48、电脑(国产)”,经我方研究,该标的物不满足部分招标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损害了其他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权利。
投诉事项3:本项目所公示中标单位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物“22、720°全景监控摄像头”,经我方研究,该标的物不满足部分招标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损害了其他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权利。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无
开江县财政局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