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初始合同】坪山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及宣传印制等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中标结果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PSCG2注册后查看0***4-A-2****5-3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及宣传印制等服务项目合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PSCG2注册后查看0***4
四、项目名称:坪山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及宣传印制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人民街1**$3号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景北路4号2栋福兴达工业园2号厂房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坪山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及宣传印制等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注册后查看0
合同金额:1注册后查看0.0**$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5年0**$3月2**$3日至2****6年0**$3月2**$3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5-0**$3-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5-0**$3-2**$3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合同为长期服务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3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如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不满意,则不再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