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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工作人员2****5年意外保险采购项目的公告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圳美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5年5月3**$3日

根据《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圳美社区工作人员2****5年意外保险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1家公司入选,该公司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根据采购办法相关规定,按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1注册后查看5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大道1**$3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5-2注册后查看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5年5月3**$3日

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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