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辽宁师范大学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23578-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23578
四、项目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师范大学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 注册后查看
供应商(乙方):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林语路288号
联系方式: 注册后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履约要求: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履约期限: 2024年7月26日-2025年7月25日
履约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马士伟龙鹏飞金圣石隋京欣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