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对湘江新区范围内的8**$3座桥梁(不包括桥面铺装)排水系统、栏杆、伸缩缝、标志标牌(交安设施除外)、桥梁上部结构、支座,墩身,桥台基础,桥台耳背墙、桥头堡、声屏障、桥梁引道、挡墙、桥梁附属设施、电梯、桥航标设施及4条隧道的现场设施、土建结构设施、装饰设施、给排水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通信与监控设施、机电设施、管理用房、水电表、各类门锁钥匙、技术资料(含软硬件、 账号和密码)等进行保洁、维护及隧道值守,并包括桥隧设施的维修和撞损的处置维修等。
乙方派出的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维护维修工作所需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工作,并根据采购需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进行高质量管养,确保桥隧设施运营安全。
2.人员配置要求配备专人对需要保洁的桥梁及附属设施的保洁清理,并对项目范围内的桥隧、路面、设施设备等进行巡回保洁。综合运用机械化作业、精细化管理和应急响应机制,覆盖从日常清扫到特殊天气处理的各个环节,同时注重环保与安全,实现“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目标。
桥梁保洁包括但不限于防撞墙(内外侧及顶面)、金属护栏、人行道护栏、标志标牌(交安设施除外)、下水口的清扫保洁等;适时性保洁包括但不限于挡土墙、桥墩、盖梁、桥台、桥航标设施等。湘府路快速路保洁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路面保洁、洒水降尘、冲洗,中央隔离墩、防撞墙(内外侧及顶面)、防眩板区域内附属结构和设施按规定标准清洗保洁,将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和重大公共活动及迎检任务的保洁保障等)。
(1)在声屏障保洁过程中,注意区分不同类型及材质的声屏障,选择合适的清洁工具和清洁剂。如对于金属材质的声屏障,避免使用腐蚀性强的清洁剂,以免损坏表面,对于透明材料的声屏障,避免使用硬质清洁工具,以免划伤表面。
桥梁维护对应《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3-2****7)养护流程图中的“经常性检查”与“保养小修”所规定工作,并包括桥梁设施的维修,桥下空间的巡查,及做好不同季节的养护工作,如冬季防冻,雨季防汛排水等项目专项检查与养护,伸缩缝装置等设施的定期检查与清理整修。湘府路高架桥(西段)除上诉内容外,还包括铺装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保洁和中央分隔带、中央防眩板等附属设置的养护维修(具体服务内容见“服务内容及清单”湘府路高架桥(西段)部分)。
及时消除项目内所有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做好日常巡查和养护记录,必要时拍照留存各种损坏的情况,建立项目档案和养护档案。维护过程中更换的公共设施配件须集中存储,统一由采购人处理。
通过桥面排水系统疏通、伸缩装置定期清理及维护、锥坡维修、桥面找平层修复、标志板修复纠偏、桥面结构裂纹修补、桥台及耳背墙破损修补、砼挡墙开裂修补、桥面砼防撞栏杆修补、桥梁日常巡查等维护措施,实现桥梁及附属设施的耐久性、安全性、功能性、环保性和经济性。
通过桥面排水系统疏通、伸缩装置定期清理及维护、桥梁支座定期保养、防锈、注油、桥面找平层修复、标志板修复纠偏、除湿机日常检查、桥面砼防撞栏杆修补、桥梁日常巡查等维护措施,实现桥梁及附属设施的耐久性、安全性、功能性、环保性和经济性的目标。
通过对声屏障钢立柱、屏体板材、吸音板、吸音帽、螺栓、垫片、反光膜等定期检查和及时维护维修以及吸音板填充物的更换、声屏障日常巡查等,达到延长声屏障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降噪效果和外观的目标。
包括渗水处治、电缆沟清理、防火板更换、情报板维护等。(包含隧道日常养护,主要包含土建设施、机电设施、附属设施及配套用房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具体指保持隧道设施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保养及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渗水处治,边沟清淤,洞顶防火涂料或装饰修补,灭火器、水带更换,隧道防火板更换,灯具更换,蓄电池及应急电源更换,电缆沟盖板更换,雨水沉淀井盖板更换,横截沟盖板更换,防撞墙及防撞设施维护,封道栏杆维护,管理用房维护,限高架维护,隧道路面沥青混凝土维护,监控设备维护,标志、标线、轮廓标维护,隧道供配电系统维护等内容)。
技术要求:防火涂料修补需通过验收后使用、灯具更换后照明均匀度≥8**$3%、横截沟盖板更换后承重≥5t、防撞设施修复后需通过抗冲击测试、电缆井盖板更换后需密封防渗,应急广播系统须每月维护。
(一)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和工作内容,制订安全生产专项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及制度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2)作业人员需接受岗前安全培训,熟悉应急预案;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需持证上岗,定期复训。针对不同工种(如喷锚工、机械操作员等)制定“四知卡”,明确岗位安全责任、风险类型、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培训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高风险场景的预防措施,例如作业前清除松动岩石、检查输料管堵塞处理流程等。
(4)合理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及车辆,储备足够的设施养护材料,以满足日常维护和应急抢险维修的需要,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3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有异议,须马上向采购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暂停实施。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
注册后查看2.7**$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3,说明:根据实际作业情况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
注册后查看2.7**$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3,说明:根据实际作业情况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
注册后查看2.7**$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3,说明:根据实际作业情况支付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
注册后查看2.7**$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3,说明:根据实际考核及验收情况支付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银盆岭支行(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5***2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9)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5-0**$3-0**$3 ——2****7-0**$3-3**$3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部门认定,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3.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项目人员配置验收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单位:人) | 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2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2 | 桥梁(隧道)维护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 隧道机电设备维护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 | 应急保障负责人 | 1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 |
5 | 通信技术负责人 | 1 | / |
6 | 养护工区长 | 1 | / |
7 | 保洁工区长 | 1 | / |
8 | 维护及保洁人员(含保洁员、驾驶员、设施设备操作人员、资料员) | 6**$3 | 其中专业带证人员不得低于: 电工证:2人 质量员证:2人 安全员证:2人 施工员证:2人 岗位人数不得低于: 保洁员:2**$3人 驾驶员:1**$3人 设施设备操作人员:6人 |
9 | 隧道维护及值守人员(隧道消防值守人员、隧道配电值守人员、隧道监控通信维护值守人员、隧道土建值守人员、隧道安保人员) | 8**$3 | 其中专业带证人员不得低于:高级电工证:3人 电工证:1**$3人 岗位人数不得低于: 隧道监控通信维护值守人员:1**$3人 市政专业技术人员:2人 巡查人员:1**$3人 隧道安保人员:1**$3人 |
| 合计 | 1***6 |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项目人员配置验收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单位:人) | 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2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2 | 桥梁(隧道)维护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 隧道机电设备维护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 | 应急保障负责人 | 1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 |
5 | 通信技术负责人 | 1 | / |
6 | 养护工区长 | 1 | / |
7 | 保洁工区长 | 1 | / |
8 | 维护及保洁人员(含保洁员、驾驶员、设施设备操作人员、资料员) | 6**$3 | 其中专业带证人员不得低于: 电工证:2人 质量员证:2人 安全员证:2人 施工员证:2人 岗位人数不得低于: 保洁员:2**$3人 驾驶员:1**$3人 设施设备操作人员:6人 |
9 | 隧道维护及值守人员(隧道消防值守人员、隧道配电值守人员、隧道监控通信维护值守人员、隧道土建值守人员、隧道安保人员) | 8**$3 | 其中专业带证人员不得低于:高级电工证:3人 电工证:1**$3人 岗位人数不得低于: 隧道监控通信维护值守人员:1**$3人 市政专业技术人员:2人 巡查人员:1**$3人 隧道安保人员:1**$3人 |
| 合计 | 1***6 | |
项目设备配置情况验收
序号 | 设备及施工机具 | 单位 | 规格类型 | 数量 | 备注 |
1 | 皮卡车 | 台 | 2.5t | 2 | 保洁、维护 |
2 | 面包车 | 台 | 五座 | 2 | 保洁、维护 |
3 | 双排座 | 台 | 2.5t | 2 | 保洁、维护 |
4 | 高压水车 | 台 | 总质量1**$3t | 3 | 保洁、维护 |
5 | 高压水车 | 台 | 2t | 2 | 保洁、维护 |
6 | 挡墙清洗车 | 台 | 总质量1**$3t | 2 | 保洁 |
7 | 声屏障清洗车 | 台 | 总质量1**$3t | 1 | 保洁 |
8 | 登高车 | 台 | 1**$3m | 1 | 保洁、维护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数量 | 计量单位 |
一 | 桥梁维护 | 1注册后查看7.9 | ㎡ |
1 | 钢筋混凝土桥 | 1注册后查看9.8 | ㎡ |
2 | 钢结构桥 | 7****8.1**$3 | ㎡ |
3 | 钢结构人行天桥 | 9****6.8**$3 | ㎡ |
4 | 下沉式车行涵洞 | 5****3.1**$3 | ㎡ |
二 | 桥梁保洁 | 2注册后查看3.7**$3 | ㎡ |
三 | 湘府路高架桥(西段) | 砼结构桥维护 | 1注册后查看2.6 | ㎡ |
沥青混凝土路面维护 | 1注册后查看3.1 | ㎡ |
路面保洁清扫 | 1注册后查看3.1 | ㎡ |
中央分隔带保洁 | 8****8.6**$3 | ㎡ |
中央防眩板保洁 | 1****2.2**$3 | ㎡ |
两侧砼护栏保洁 | 4注册后查看2.8**$3 | ㎡ |
伸缩缝、移动门、诱导器、龙门架、标志标牌保洁 | 1 | 项 |
声屏障维护 | 2****2.9***4 | ㎡ |
声屏障保洁 | 6注册后查看8.1**$3 | ㎡ |
亮化维护 | 1 | 项 |
四 | | 隧道工程 | | |
1 | 欢乐城隧道 | 隧道运营值守服务(含作业设备) | / | ㎡ |
隧道养护维修 | 1注册后查看2 | ㎡ |
隧道车行路面保洁 | 5****0 | ㎡ |
隧道人行路面保洁 | 1****0 | ㎡ |
附属设施保洁(侧墙装饰板、防撞墙、电缆沟等) | 1**$3.8 | ㎡ |
2 | 麓景路隧道 | 隧道运营值守服务(含作业设备) | / | |
隧道养护维修 | 7注册后查看9.7 | ㎡ |
隧道保洁(仅车行道) | 5注册后查看5.2 | ㎡ |
附属设施保洁(侧墙装饰板、防撞墙、电缆沟、通道、泵房、配电间等) | 2****4.0**$3 | ㎡ |
声屏障维护 | 5**$3.1**$3 | ㎡ |
声屏障保洁 | 1****8 | ㎡ |
3 | 夏鹃路隧道 | 隧道运营值守服务(含作业设备) | / | |
隧道养护维修 | 1注册后查看7.2**$3 | ㎡ |
隧道车行道路面保洁 | 1注册后查看8 | ㎡ |
隧道人行道路面保洁 | 4****9.6**$3 | ㎡ |
4 | 观音岩隧道 | 隧道运营值守服务(含作业设备) | / | |
隧道养护维修 | 3注册后查看9.0**$3 | ㎡ |
隧道车行道路面保洁 | 1注册后查看0.7**$3 | ㎡ |
隧道人行道路面保洁 | 1注册后查看2.6**$3 | ㎡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人):
(1)桥梁维护保洁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隧道维护保洁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桥梁(隧道)维护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隧道机电设备维护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4.应急保障负责人(1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每月按照附件《湘江新区桥梁隧道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进行考核,严重违规不合格者可至终止合同。每年进行一次例行验收,年度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过程中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禁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的,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甲方重新免费获得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服务期间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失由甲方承担。项目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维修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单独结算。
5.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城市维护工作标准和维护评分标准制定城市维护工作的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觉遵守。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工作制度,并报甲方审定后全面执行。
7.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8.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
9.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
1**$3.甲方应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1**$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制定的桥梁、隧道相关的服务方案、实施细则、管理制度、作业计划等。
1**$3.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进行监督、检查。
1**$3.乙方进场作业前,按合同要求明确乙方承包的服务范围,移交相关资料。
1**$3.合同服务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发展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作业内容、服务质量标准等提出新的要求,乙方必须执行。
1**$3.协助乙方做好移交人员稳定和设施设备相关过渡工作。
1**$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在本合同到期后与乙方续签下一期合同。
1**$3.协助乙方办理道路保洁、占道或桥隧临时封闭维护所需的相关报批手续。
1**$3.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履行的其他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响应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5】1***7号)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湘建价【2****5】3**$3号)文件精神,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作业人员合同制职工工资水平,确保作业工人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长沙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按照劳动法要求购买人员保险,并确保作业人员合同制职工劳保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冬季防寒保暖费,并做好节日慰问工作。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制定相关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6.乙方必须严格恪守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甲方交付的相关资料文件泄露给第三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及成果以任何形式转给第三方。
7.乙方有义务对管理过程中发现或了解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据。
8.乙方有义务对所管项目编制年度安全检查、设备日常养护等年度工作计划,经甲方审定后落实和实施。
9.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的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管项目的公用设施及区域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3.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移交给乙方的维护标的物履行管理、运行、维护等职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但在保修期内的标的物,甲方应指定由该设备或设施的供应商按供应合同中的售后服务返修、保修、维修等条款进行保修,由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管理直至保修期满,保修期满后的以上工作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
1**$3.乙方自行负责管理区城范围内设备设施专用工具的采购、管理用房的临建和租赁。
1**$3.乙方保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法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乙方将劳务性工作外委专业服务单位的,应就专业服务单位的服务成果向甲方承担责任。
1**$3.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桥梁、隧道相关维护、保洁服务计划、方案,并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
1**$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领取服务费。
1**$3.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订用工合同。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如发生劳资用工纠纷,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1**$3.如遇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或检查,乙方需服从工作安排,甲方负责做好各项接洽工作。
1**$3.本合同项目外延业务及延伸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1**$3.乙方有权对监督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
2**$3.乙方应确保专款专用,保证本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进行项目财务独立核算,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本项目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2**$3.乙方聘任的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因自己或第三人的原因所致使乙方工作人员或财产发生损伤或损毁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不得向甲方主张。
2**$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其他义务。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3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3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予以考核,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合同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的;
2.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大规模群体上访,歇工、罢工等产生严重社会影响事件;
4.一年内,作业质量考核得分连续三次低于9**$3分的;
5.其他有关终止合同的事由。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项目费用结算采用人民币、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费用按每季度支付一次(在下季度支付上季度经费),如因验收考核导致扣分扣款的,一并在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4.合同履行期间,项目为固定包干价(含维护费、人工费、作业设备运行费、公用设施小修费等),新增(采购项目总金额1**$3%以内)或减少维护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中标折算单价,作为实际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涉及到甲方的设施、设备大中修时,采取一事一报方式申请。
5.合同履行期满或非乙方原因合同终止,在重新招标过程中,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乙方所投入购买的作业车辆及乙方在此项目中投入的相关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
6.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公共利益和安全,乙方应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