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抚顺市承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含高值药品)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400-00518-001-01
二、合同名称: 抚顺市承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含高值药品)
三、项目编号: JH23-210400-00518
四、项目名称: 抚顺市承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含高值药品)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 址: 临江东路社保大厦19-10号
联系方式: 注册后查看
供应商(乙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8号
联系方式: 538957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运行和监管环节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和服务,商保公司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日常管理,在医保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就医管理日常检查和稽核(事前、事中、事后)、智能监管、数据支持等监督管理服务。
履约要求: 在医保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就医管理日常检查和稽核(事前、事中、事后)、智能监管、数据支持等监督管理服务。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年,在采购人财政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一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履约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罡 吴玉言 刘大伟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