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蚌埠市现代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2****5-Z2**$3-0***1),现就本项目变更情况通知如下:
本项目原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具有执业许可证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现变更为: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具有执业许可证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采购文件与本修改通知冲突之处,以通知为准,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通知内容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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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2****5年0**$3月0**$3日
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蚌埠市现代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N2****5-Z2**$3-0***1)进行公开询比,2****5年0**$3月0**$3日发布采购公告,2***25年7月9日项目因故采购失败。
采购失败原因: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故采购失败,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本公告在“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www.bbygcg.com)、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bengbu.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上发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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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7号金融中心大厦A座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