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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安徽省

公告内容

宣城市工业学校第一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CS-2注册后查看4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工业学校第一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静馨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9**$3-31

成交金额:0元

评审总得分:9**$3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朝云、史念湘、文泰安(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8****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太美村、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李先生1***3注册后查看4****3、杨先生1***2注册后查看7****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工业学校

地址:泾县泾川镇太美村

联系方式:1***3注册后查看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2注册后查看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电话:1***3注册后查看4****31***2注册后查看7****5

九、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附件: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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