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郑陆镇焦溪集镇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5-02-10 17: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服务类 |
名称:郑陆镇焦溪集镇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郑陆镇焦溪集镇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集镇区域环卫作业服务,具体:道路环卫机械化清扫、冲洗、洗扫作业(具备机械化作业条件道路)、人工清扫、人工保洁;道路沿街商铺“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保洁;道路绿化隔离带及道路两侧保洁范围内的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穴、景观水域的保洁以及花台、广告凳、护栏、景观亭台、桌椅等公共设施的保洁;道路保洁范围内绿化带内甬道的清扫保洁;道路抛撒物应急清理;果壳箱、垃圾桶、收集房、垃圾收集点的清洗保洁与垃圾清运(包括零星垃圾包的收集);路段内清扫保洁垃圾及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含消杀)至转运站;道路保洁范围内建筑垃圾收运;道路保洁范围内“乱张贴、乱涂写”清除;公共厕所保洁。具体作业工作量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45%,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代理费:62292.71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佩铭
电话:注册后查看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