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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湖南省

公告内容

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7日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城市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3、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二、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 2024年第1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7年第24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三、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的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费由甲方在每个经营年度内按月向乙方支付,以人民币转账方式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四、特许经营期限与模式(B00

根据《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怀化市餐厨垃圾临时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合同>延期的请示》(怀城执法[2023]80)及怀化市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招投标工作相关要求,特许经营期限为30(含建设期),自2023108日开始计算。本项目采用 B00 模式,乙方根据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建设、经营本项目,并拥有本项目的所有权。

五、争议解决、合同生效及份数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本合同上加盖公章,且经依法备案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六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签订时间:2025325

七、合同主体

 方:怀化市城市管理局

 方: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茂森

法定代表人:易志刚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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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 /

 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B4

 址:湖南省怀化市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综合楼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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