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煤机设备装卸吊装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JNC3***4-CG-2注册后查看7**$3、SXMTZB2****1F-4***6(F))
公示开始时间:2****5-0**$3-3**$3 1**$3:3**$3公示结束时间:2****5-0**$3-0**$3 1**$3:3**$3
本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煤机设备装卸吊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4-CG-2注册后查看7**$3、SXMTZB2****1F-4***6(F)),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1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
煤机设备装卸吊装服务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1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煤机设备装卸吊装服务: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4***3元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
2 | 4***4元 | 满足采购人需求,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 | 一年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
2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响应 | |
2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否决原因: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3.1款要求: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未加“★”符号标记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响应文件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
采购文件中加★条款汇总如下:★2、供应商需提供2台2**$3T汽车式起重机,2台7**$3T汽车式起重机,如为自有,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铭牌(供应商为车辆所有人,且为证件上载明的车主):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铭牌。并提供不少于两人的起重机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或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晨立工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所附4辆起重机,其中第一辆车牌为晋DF8****9起重机未提供车辆铭牌照片,无法证明其车辆的真实性,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响应方案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响应。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6-3注册后查看6
六、联系方式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西白兔乡漳村煤矿
联系人:李超
电话:1***0注册后查看5****2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辑虎营1**$3号银龙大厦1**$3层
联系人:张倩倩
电话:1***3注册后查看5****1
投诉电话:招标中心0****1-3注册后查看5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1-1***5
工作时间:8:3**$3-1**$3:0**$3,1**$3:3**$3-1**$3:3**$3(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倩倩(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