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 山西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1408992024AGK00361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运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三包)

三、采购日期:2025-03-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2栋604—2

被投诉人1:运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426号

被投诉人2:山西耀龙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运城市红旗东街盐湖城40号楼6号商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各种方案评分办法存在未依法量化,未量化分值高达25分,并且参与评分的指标未与采购需求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关于技术参数将车辆的“驱动形式4×4”和“非承载式车身”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中国汽车网或国家工信部公告页面截图进行佐证,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此要求显然不合理不合法,明显是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极大地限制了市场的公平性和竞争性。该要求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与特定产品,破坏了招标活动应有的公正性与客观性,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投诉事项3: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交货”,该要求明显不切实际,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且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违反法律法规。投诉事项4: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内容均未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作出质疑答复,所有的答复内容均未提供事实依据,未提供正确的法律依据,未能说明其答复事实,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运城市财政局

2025年04月23日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