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余热发电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湖北省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CA080008-202501-01

一、招标概况

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余热发电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于2025年03月21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南湘化机汽轮机有限公司浙江博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慕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3755000.005500000.006280000.00
质量目标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及附件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2.安装工程的质量标准: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及附件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响应招标要求响应招标要求
履约期限(天)合同生效之日起150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投标方接到招标方开工令后一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同时提供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及数字化交付资料等。响应招标要求响应招标要求。最短合同生效之日起140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接到招标方开工令后10个工作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同时提供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及数字化交付资料等。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业绩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项目负责人备注
上海慕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长城华兴玻璃余热回收发电项目265.0郭红斌
福建漳州奇美化工低压蒸汽余热发电项目1400.0郭红斌
河南心连心饱和蒸汽差压能余热发电项目498.0张世浩
广东佛山华兴玻璃余热发电项目351.0郭红斌
湖北双环科技有限公司饱和蒸汽余热发电项目788.0丁阳
福建豪邦化工余热余压发电项目367.0汪海民
浙江博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尿素工段余热磁悬浮ORC发电项目497.5孙起光
黔希化工DMO汽包副产蒸汽余热发电项目940.0丁振东
内蒙宜化卧龙电气饱和蒸汽余热发电设备供货项目349.5孙起光
黔希化工真闪蒸汽余热利用项目1000.0樊鹏远
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系统磁悬浮向心透平ORC发电机组388.0孙起光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分厂蒸汽透平机组饱和蒸汽余热发电设备供货项目258.8林向军
湖南湘化机汽轮机有限公司深圳中科星源科技有限公司N0.9-1.38/0.01发电汽轮机272.0符晓文
航氢(开封)节能有限公司N1.63-0.05/0.0085发电汽轮机636.0符晓文
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3MW/4.5MW4.1/410/1.4、0.6背压式发电汽轮机760.0符晓文
湖南湘宏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梅川)B1.45-3.6/0.5背压式发电汽轮机572.0符晓文
云图控股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公司230.0符晓文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背压式发电机组483.0符晓文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5年4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3评标室进行评标。

一、由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5名宜昌市专家与2名招标人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情况如下: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9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继续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山东青能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与招标文件相符合的业绩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款要求,资格评审业绩要求不通过。其余8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安徽旦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控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逾期违约金与招标文件不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5.3款要求;江苏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中质量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权利义务不通过。其余5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综合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打分。

7、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按投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单位。

8、评标结束。

招标人代表:王智鑫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廖紫辉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15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8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电话:注册后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注册后查看

3.行业主管部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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