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订单号:FWYJ4211002500838362
本次成交金额:¥49,800.00
采购单位:黄冈市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子航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成交日期:2025年04月16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根据《黄冈市政府投资评审项目外部复核规则》的规定,结合财政投资评审外部复核工作实际情况,黄冈市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2025年拟选取1家造价咨询机构提供黄冈市投资评审外部复核(水利工程类)服务。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冈市投资评审外部复核(水利工程类) 2.预算金额:5万元(仅为1年外部复核项目预估服务费,供应商的成交价不作为支付依据,实际服务费按照固定标准据实结算) 3.采购人:黄冈市财政局投资评审科 二、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公司资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入围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采购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依法予以处罚。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对政府投资评审项目的复核,包括程序性复核和实质性复核。 1.程序性复核的内容包括: 1.1.评审资料及前期手续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 1.2评审实施是否按照流程进行。 1.3评审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实质性复核的内容包括: 2.1.工程量的复核,是否有遗漏或重复。 2.2.价款的复核,设备、材料单价是否有重大偏差,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 1.1供应商具备独立组织开展复核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策划组织能力,具有组织或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丰富经验。 1.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有行业处罚记录以及行贿犯罪记录。 2.派驻服务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需求,指定或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和多名复核人员。拟派人员的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供应商。 2.1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取得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工作15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并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2.2除技术负责人外,至少选派二名经验丰富、职业道德优良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复核工作,复核期间要求必须在项目建设现场(黄冈市区及辖属各县),以便随时参与现场踏勘等工作。 2.3全年服务人员相对固定。 2.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及时增加或调整服务团队成员,并由采购人确认。 2.5参与复核工作的人员必须和出具复核报告的盖章人员一致,并接受委托方的随时抽查。 3.服务时限要求 3.1供应商要根据项目复核工作量的情况,上足技术力量,确保按期提交复核报告。原则上每个项目的复核工作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项目评审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核意见;若单个项目的送审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复核工作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3.2非特殊情况,服务团队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
需求附件:采购黄冈市直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复核机构资格要求_水利_修改终.doc
服务响应说明:根据项目复核工作量的情况,上足技术力量,确保按期提交复核报告。原则上每个项目的复核工作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到采购人的项目评审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核意见;若单个项目的送审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复核工作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非特殊情况,服务团队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