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呼和浩特东站增设空调及配套工程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的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呼和浩特东站增设空调及配套工程监理单位择优选择实施单位结果公示
各申请人:
呼和浩特东站增设空调及配套工程监理(公告编号:GGSJL2025-03)单位,按照公布的条件及《呼和浩特铁路局更新改造零小工程择优选择选择实施单位管理办法(实行)》的规定,现将择优选择结果(拟实施单位)公示如下:
公示期从2025年3月28日18:00至2025年3月31日18:00,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电话/传真:市电注册后查看;路电081-43220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
邮编:010050
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人:李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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