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安徽省南湖戒毒所监管区安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南湖所监管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安徽省

公告内容

(招标编号:AHHX-NH-CG-2025-GK003)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4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安徽省南湖戒毒所监管区安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南湖所监管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宣城安顺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7407.89元,质量:合格,工期:6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齐琪,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安徽光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7251.92元,质量:合格,工期:6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张明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梅溪路与九同路交叉口敬亭大厦12楼,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它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请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处罚。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李工

电 话:注册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溪路与九同路交叉口敬亭大厦12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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