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0;服务类***0; |
名称: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0-2****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HJ1***1-2****1)要求,针对该项目实施环境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预测项目的环境影响,针对不利环境影响提出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部级专家技术审查,并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编制形成《无锡惠山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稿,并向采购人提交;编制成果初稿通过采购人审核,经修改完善后形成编制成果送审稿,并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编制成果送审稿通过采购人、部级专家技术评审,并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审查意见; 服务标准:出具的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部级专家技术评审,并取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莹、孙毓含、陈鹏
电话:1***8注册后查看6****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