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岳阳市弼时纪念馆任弼时故居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包1)合同公告

中标结果 湖南省

公告内容

公告日期:2****5年5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5]0注册后查看1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弼时纪念馆(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国文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任弼时故居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5]0注册后查看1号3、项目内容:任弼时故居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4、是否分包:是5、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录入6、联系电话:5注册后查看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注册后查看6大写:壹仟玖佰陆拾玖万柒仟玖佰零陆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5年0**$3月2**$3日,完成日期:2****5年1**$3月2**$3日。总日历天数:2***0天。2、地点:业主指定地点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任弼时纪念馆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5-0**$3-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5年0**$3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吴旺

电话:1***8注册后查看7****9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刘朝辉

电话:0***0-6注册后查看4

传真: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小营北路支行

帐号:1***0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4***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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