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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辽宁省

公告内容

葫芦岛市某污水处理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咨询项目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BRR24-ZB3-ZB-020-032)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1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4日22时00分00秒

本采购项目葫芦岛市某污水处理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咨询项目(采购编号:BRR24-ZB3-ZB-020-032)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排序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应答报价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

1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7.45万元(人民币)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9.5万元(人民币)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8万元(人民币)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

及编号

1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

/

3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响应情况

1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电话:注册后查看)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三、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8号16层西区

联系人:孙霁

电话:注册后查看

邮箱:mr.sun0105@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卢晓娜、靳国玉

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chinabrr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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