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公示

中标结果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拟对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

合同金额(元):4注册后查看7.2**$3

中标供应商: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一项“服务范围”第1点“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将“清扫保洁总面积包括一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一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2注册后查看7.7**$3平方米,二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二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1注册后查看8.5**$3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合计8注册后查看0.9**$3平方米,其中一级绿化保洁面积7注册后查看9.7**$3平方米,二级绿化保洁面积8注册后查看1.2**$3平方米。”变更为“清扫保洁总面积包括一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一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1注册后查看9.2**$3平方米,二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二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2注册后查看7.0**$3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合计8注册后查看0.9**$3平方米,其中一级绿化保洁面积4注册后查看3.8**$3平方米,二级绿化保洁面积7注册后查看7.0**$3平方米。”并在“清扫保洁服务面积业务量情况总表”进行相应变更。
2、合同第三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1点“人员配置要求”:将“2**$3年8月1日进场时数量、2**$3年9月1日接管时增配、2**$3年1**$3月1日接管时增配、2**$3年4月1日接管时增配、2**$3年3月1日接管时增配”相关内容删除。
3、合同第三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1点“人员配置要求”:将“本项目人员需配2***3人,包含项目管理人员1**$3人、一线作业人员2***2人和司机5**$3人。”变更为“本项目人员需配2***9人,包含项目管理人员1**$3人、一线作业人员1***4人和司机5**$3人。(一线作业人员中,一线作业普工:包含全部跟车辅工、部分人行道保洁组、部分人行道清洗组、部分人行道机动组、部分垃圾清运组;一线小型环卫设备机手:包含部分人行道保洁组、部分人行道清洗组、部分人行道机动组、部分垃圾清运组。)”并在“人员配置表”中进行相应变更。
4、合同第三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2点“车辆设备配置要求”:将“2**$3年8月1日进场时数量、2**$3年9月1日接管时增配、2**$3年1**$3月1日接管时增配、2**$3年4月1日接管时增配、2**$3年3月1日接管时增配”相关内容删除。
5、合同第三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2点“车辆设备配置要求”:将“本项目车辆机械需配1***7辆/台,包含各类作业车辆6**$3辆,小型环卫机械4**$3台;垃圾桶设施需配5***9个;设备需配1**$3台。”变更为“本项目车辆机械需配8**$3辆/台,包含各类作业车辆5**$3辆,小型环卫机械2**$3台;垃圾桶设施需配5***9个;设备需配1**$3台。(原合同中,智能设备与树叶吹风机归为设备类,现将智能设备归并至小型环卫机械分类中)”并在“设备、车辆一览表”中进行相应变更。、
6、合同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一项“合同金额”第1点: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伍拾贰万壹仟陆佰叁拾柒元贰角壹分(¥4**$3,5***1,6***7.2**$3元)。”变更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仟捌佰叁拾壹万叁仟陆佰玖拾伍元陆角伍分(¥3**$3,3***3,6***5.6**$3元)。”
7、合同第五条“合同期限”第4点:将“清扫保洁服务面积及接管时间一览表”中除塘明路北段、光辉大道级别保留“市政1级”以外,其余道路均将级别调整为“市政2级”。
8、合同第七条“履约保证金”第1点“履约保证金的来源”:将“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3个日历日按本项目合同的1**$3%提供履约保证金,即肆佰伍拾伍万贰仟壹佰陆拾叁元柒角贰分(¥4,5***2,1***3.7**$3元)。”变更为“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3个日历日按本项目合同的1**$3%提供履约保证金,即叁佰捌拾叁万壹仟叁佰陆拾玖元伍角柒分(¥3,8***1,3***9.5**$3元)。”
9、合同第八条“服务方案要求”第三项中“员工管理方案”:将“雾炮组”删除。
1**$3、合同附件1“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道路面积明细表”:将除塘明路北段、光辉大道级别保留“市政1级”以外,其余道路均将级别调整为“市政2级”。
1**$3、新增《2****5年度深圳市市容环境质量智能监测实施方案》作为附件5。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东片区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书》第二年合同将于2****5年7月3**$3日到期,拟续签第三年合同,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反馈区管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续签合同费用压减意见的复函》对合同金额、人员、机械设备配置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5年0**$3月1**$3日至2****5年0**$3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5

联系电话:0****5-2注册后查看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