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AHPJ-CG-2注册后查看3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2****5年挖机租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湾沚区永涵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丰街道1***8号
成交金额:3***5元(其中:大挖机(2***0型):2***5元/小时 、小挖机(7**$3型):1***0元/小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2****5年挖机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需要使用大挖机或小挖机服务的需求时,要在2**$3小时内将所需大挖机或小挖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施工;其他未经事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时达到预算金额2**$3.8万元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斌、方君、陶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芜湖富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协议②安徽丰睿建设有限公司
挖机租赁合同。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
联系方式:陶 1***9注册后查看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南楼十楼
联系方式:1***9注册后查看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9注册后查看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