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2****5年城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5-1**$3-0****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2****5年城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黄里社区西山北路1***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8**$3.5**$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2****5年城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本项目为濉溪县税务局城区食堂食材供应,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及其配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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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捷、张勇、刘妃君、王军、杨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1]5***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3]8***7号文件、计价格[2****2]1****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3%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9**$3.2**$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虎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高梅,杨飞,0****1-6注册后查看9(高)、0****1-6注册后查看6(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魏杨鸿伟,0****1-6注册后查看3,1***6注册后查看7****6(王)、1***0注册后查看2****4(魏)、1***3注册后查看0****5(魏)
应急客服电话:0****1-6注册后查看3(接听时间:8:3**$3-1**$3:0**$3,1**$3:3**$3-1**$3:3**$3,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飞,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