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兰田村委兰田街水库美丽移民村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灵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室外篮球场改造7***2.2**$3平方米,移民休闲区3***0平方米,古井区7**$3.0**$3平方米,微菜园围墙5***9米,菜地平整3****0平方米,沥青路面2****7平方米,(仿古砖)混凝土路面7****0平方米,原水泥地面修复1****0平方米,新增公共卫生间7**$3.6**$3平方米,彩色沥青(绿)路面3****0平方米,排水系统改造3****4.1米,排污系统改造1****3米,太阳能路灯6**$3盏,自来水主管1****0米,自来水支管7****5米,垃圾站点9组,充电桩1**$3套,零星工程1项等内容。 | ||||||
开标时间 | 2****5年6月1**$3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5年6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5年6月1**$3日 | ||||
预中标人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注册后查看1.0**$3元 | ||||||
工期 | 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桂林市排水管网翻新维修工程 2.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蚂蟥洲生态修复工程(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漓江城市段洲岛自然生态景区修复工程) 3.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大寨村污水处理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8**$3.4**$3,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7注册后查看7.2**$3元 | ||||||
工期 | 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桂黄东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 2.秧十六路至临苏路排洪渠工程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9**$3.5**$3,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7注册后查看6.3**$3元 | ||||||
工期 | 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南宁市乐贤路保障房东侧2号路工程; 2.天德路二期(北仑路-规划3路) 项目施工(重)。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7**$3.0**$3,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3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3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3-6注册后查看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