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正常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二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二次)于2****5年4月8日0**$3时0**$3分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进行资格预审。该工程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共4**$3个,2**$3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经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2**$3个申请人(1.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2.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陕西中砚建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4.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甘肃瑾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6.甘肃众邦庆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双翊科技有限公司
8.甘肃创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甘肃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甘肃中盛弘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甘肃瑛隆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甘肃中卓建设有限公司
1**$3.庆阳市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甘肃华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庆阳华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甘肃正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甘肃宇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甘肃立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甘肃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铭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
2**$3.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资格预审,1个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1.北京巨洲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文件中施工员、质量员未提供岗位合格证书,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1.4.1条规定)。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3号)第十六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之规定,以及《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5〕4***6号)和《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9〕3***7号)相关规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现推荐以下7家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1、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推荐的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进行公开招标。
该工程开标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5年4月2**$3日0**$3 时0**$3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 1.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