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资金项目桂平市白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3981001 | ||||||
招标人 | 桂平市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教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桂平市白沙镇中心小学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16日0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1 月 1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1 月 22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358084.45元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甘振宇(注册编号: 桂245202104480 ;身份证号: 450802********965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健妮(身份证号: 450881********5645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龚州新天地怡景园(D1、D3、D5、D6、D7、D8、D9栋、地下室)工程; 2. 龚州新天地骏景园(El栋、E2栋、E3栋); 3. 龚州新天地骏景园(地下室、E5栋-E11栋)工程; 4. 龚州新天地怡景园(D2栋)工程; 5. 建港建设写字楼项目(1#、2#楼写字楼及地下室)。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362629.54元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育友(注册编号: 桂245090910361 ;身份证号: 452501********71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小东(身份证号: 450803********6627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港北区根竹镇-金山华府(一期); 2.贵港市江南郡都。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351375.04 元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园园(注册编号: 桂245202105010 ;身份证号:450881********006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容(身份证号: 450881********6048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桂平大藤峡实验小学 2. 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桂平市江口镇第一初级中学宿舍楼等15个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