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资金项目桂平市白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资金项目桂平市白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3981001

 

招标人

桂平市教育局

建设单位

桂平市教育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为桂平市白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为低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21.45m,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3046.34平方米,占地面积597.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光伏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251月16日0830分

开标地点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1 月 17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1 月 22

预中标人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6358084.45

工期

2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甘振宇(注册编号: 245202104480  ;身份证号: 450802********965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王健妮(身份证号: 450881********5645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龚州新天地怡景园(D1、D3、D5、D6、D7、D8、D9栋、地下室)工程;

2. 龚州新天地骏景园(El栋、E2栋、E3栋)

3. 龚州新天地骏景园(地下室、E5栋-E11栋)工程

4. 龚州新天地怡景园(D2栋)工程

5. 建港建设写字楼项目(1#、2#楼写字楼及地下室)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莲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6362629.54元

工期

2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覃育友(注册编号: 245090910361  ;身份证号:   452501********713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小东(身份证号: 450803********6627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港北区根竹镇-金山华府(一期);

2.贵港市江南郡都。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6351375.04

工期

2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李园园(注册编号: 245202105010 ;身份证号:450881********006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刘容(身份证号: 450881********6048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桂平大藤峡实验小学项目A-1、A-2、A-3#楼、门岗、消防水池和泵房;

2. 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桂平市江口镇第一初级中学宿舍楼等15个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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