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5-2注册后查看5
二、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3号1栋2单元3**$3楼3****8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3.6注册后查看9
中标价(元):1注册后查看0.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名称: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DR 西门子 Ysio Max×2 台2、移动 DR 西门子 Mobilett Mira Max×2 台3、乳腺钼靶西门子 MAMMOMAT inspiration×2 台4、数字胃肠西门子 Luminos× 1 台5、MRI 飞利浦 Ingenia 3.OT×1 台(包含其附属监控装置)6、DSA 飞利浦 UNIQ FD2**$3×1 台7、CT 佳能 Aquilion PRIME TSX-3***3A×1 台8、高压注射器×3 台(Bayer Spectris Solaris EP, Bayer Mark 7Arterion. SEACROWN Zenith-Cll)9、水冷机 AIRSYS Model× 1 台1**$3、精密空调 AROS L2****0UA3E×1 台1**$3、心电监护仪 Ivy Bionedical Systems 型号 7****0×1 台
服务要求:(1)派出专职驻场工程师,不少于1人,日常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巡检并做好相应记录。(2)专职驻场工程师严格遵守医院及维保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保障临床各类医疗设备正常在用。(3)维保人员进行服务时,必须做好消防、生产安全管理措施,有明显标识的安全标志,不得损害医院公共设施及医疗设备。(4)成交人因工作需要加建工程、增添设备或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须征得院方书面同意。合同期内,因成交人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含医疗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5)设备故障发生后,驻场工程师 1**$3 分钟响应,确保专业工程师 2 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非不可抗力的理由拖延维修响应时间,全年3***5 天正常提供维修服务以保证科室设备正常使用。若遇到故障需更换配件而停机需提前通知科主任并告知配件最快更换时间,及时处理故障,处理完成后需双方签字。(6)大型医疗与重点设备维保:在服务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时,配件未经医院鉴定认可不得使用,维保单位必须在采购人的监督下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7)保证为采购人提供及时准确的备件供应,一般情况下 1**$3 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更换配件不得超过 3 个工作日。若故障未能及时排除,需提供同相同功能设备且不影响采购人正常运营,按设备正常使用计算。(8)维保期内,每季度为科室医技人员提供两次操作规程的讲解和培训,其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根据医院医疗设备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保证使用人员熟练掌握。(9)提供 2**$3 小时有人值守的维修服务热线电话,提供在线技术咨询和维修诊断。(1**$3)遵守《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特种设备提供专业维修、养护服务,合作项目设备负责日常巡查、外机保养,督导校验、检测、定标、年检等工作;损坏维修、拆机维护保养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1**$3)成交人承担当年所有设备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应报告。(1**$3)每台设备须配机器维修档案,包括不限于:机器维修记录,如时间、原因、维修人员及维修后效果;机器零部件更换记录、时间、序列号及版本号(包括软件及固化软件)、原因(出错提示、故障情况及故障判断)。(1**$3)每季度采购人对成交人服务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由成交人提供。
服务时间:采购人将与成交方签订1**$3个自然月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1)维保期内保证开机率≥9**$3%,每周五下班后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大关机,若未能达到要求开机率,延误1日则赔付2日维保时长。(2)维保期内提供:每月一次设备保养,调试、参数校正,并做好相应的保养报告记录。提供不限次数原厂电话报修及技术支持服务。(3)设备一个月保养及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保养、系统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电气环境检测等。(4)服务期内更换的所有配件必须是所维修保养设备的原厂全新配件,并提供相应票据。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王鹏,王波,叶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人民币:2注册后查看0.0**$3元(大写:贰万贰仟贰佰元整);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5〕2***9号”文件相关规定,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人(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