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KC-20250605090429-222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中标结果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KC-2***2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9-2****6
二、合同名称:KC-2***2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9-2****6
三、项目编号:ZJXD-2注册后查看6-2注册后查看2-0注册后查看6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
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6****5
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朝阳路阳光小区3#西0**$3号
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3(辆) | ¥2,8***3.7**$3 | ¥8,4***1.3**$3 | 符合机动车保险相关管理法律法规 |
合同金额: 8,4***1.3**$3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肆佰壹拾壹元叁角柒分
履约期限:2****5年0**$3月0**$3日至2****6年0**$3月0**$3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5年0**$3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5年0**$3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8****7bcf0***1b3****2e9***0ad7d7ecc8***5a9.pdf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
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