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标公示
天津市渠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25年3月2**$3日至2***25年3月2**$3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第1标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2)投标报价:人民币1****7.3****0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个月
(5)项目负责人:石存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污水厂(含泵站)运行维护业绩。
2.第二中标候选人
(2)投标报价:人民币1****6.1****0万元
(3)质量要求:达到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个月
(5)项目负责人:张德志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污水厂运行维护业绩。
二、第2标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2)投标报价:人民币1****2.9****1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个月
(5)项目负责人:张宏业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业绩。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2)投标报价:人民币1****1.9****0万元
(3)质量要求:达到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个月
(5)项目负责人:石存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污水厂(含泵站)运行维护业绩。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科智水环境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1****8.7****0万元
(3)质量要求:达到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个月
(5)项目负责人:刘旭炯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厂)运行或维护业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渠阳水务有限公司、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新、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注册后查看8、1***5注册后查看2****8
电子信箱:1***5注册后查看2****8@1***3.com
2***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