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2024]556号-4
二、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沙北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火炬系统采购项目(第五次招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台州市椒江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沙北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火炬系统采购项目(第五次招标) | 火炬系统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45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杰,罗国根,陆海华,刘文莉,冯凌志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咨询服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 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2、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重新开标,重新开标的专家费用由甲方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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