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平阳村2***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白沙金棠立交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北接金棠街,南连金阳路,上跨白沙大道,建设长度7***0米,标准段红线宽度3**$3米;项目与白沙大道相交节点采用一般式立交,桥梁全长1***2.5**$3m。 | ||||||
开标时间 | 2****5年3月2**$3日9时3**$3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5年3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5年4月2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5注册后查看9.1**$3元 | ||||||
工期 | 3***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林海兰(桂建安C3(2****8)0注册后查看0,身份证号:4****8**********3****9) 2.吕庸生(桂建安C3(2****0)0注册后查看8,身份证号:4****1**********0****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良信路(腾鲤路-蒲灵路)电力管沟工程; 2.轨道交通5号线沿线道路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金桥站); 3.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K0+0***0~K0+8***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5注册后查看5.6**$3元 | ||||||
工期 | 3***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卢品良(注册编号:桂1***5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3**$3;身份证号:4****1**********0****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李芝(桂建安C3(2****9)0注册后查看9,身份证号:4****9**********1****3) 2.李佳豪(桂建安C3(2****5)0注册后查看3,身份证号:4****4**********0****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河池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5注册后查看0.7**$3元 | ||||||
工期 | 3***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胡光荣(注册编号:晋1***4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8**$3;身份证号:4****1**********3****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沙冰(晋建安C3(2****2)3注册后查看9,身份证号:1****1**********0****5) 2.李志耀(晋建安C3(2****2)3注册后查看9,身份证号:1****4**********3****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翠亨新区起区和秀路道路工程; 2.良睦路(绿汀路以南-0**$3省道)工程; 3.乐平市乐安河一江两岸循环道景观建设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3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3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1-5注册后查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