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平阳村25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白沙金棠立交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平阳村2***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白沙金棠立交

项目招标编号

E4***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

招标人

南宁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南宁城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南宁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北接金棠街,南连金阳路,上跨白沙大道,建设长度7***0米,标准段红线宽度3**$3米;项目与白沙大道相交节点采用一般式立交,桥梁全长1***2.5**$3m。

开标时间

2****5年3月2**$3日9时3**$3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5年3月2**$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5年4月2日

预中标人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5注册后查看9.1**$3元

工期

3***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铭(注册编号:桂1***5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2**$3;身份证号:4****1**********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林海兰(桂建安C3(2****8)0注册后查看0,身份证号:4****8**********3****9)

2.吕庸生(桂建安C3(2****0)0注册后查看8,身份证号:4****1**********0****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良信路(腾鲤路-蒲灵路)电力管沟工程;

2.轨道交通5号线沿线道路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金桥站);

3.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K0+0***0~K0+8***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5注册后查看5.6**$3

工期

3***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卢品良(注册编号:1***5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3**$3;身份证号:4****1**********0****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李芝(桂建安C3(2****9)0注册后查看9,身份证号:4****9**********1****3

2.李佳豪(桂建安C3(2****5)0注册后查看3,身份证号:4****4**********0****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河池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5注册后查看0.7**$3元

工期

3***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胡光荣(注册编号:1***4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8**$3;身份证号:4****1**********3****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沙冰(晋建安C3(2****2)3注册后查看9,身份证号:1****1**********0****5)

2.李志耀(晋建安C3(2****2)3注册后查看9,身份证号:1****4**********3****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翠亨新区起区和秀路道路工程;

2.良睦路(绿汀路以南-0**$3省道)工程;

3.乐平市乐安河一江两岸循环道景观建设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3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3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1-5注册后查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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