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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湖北省

公告内容

咸宁市咸安区林业局本级咸宁市咸安区“桂花之乡”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初步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5-0**$3-2**$3 1**$3:2**$3|发布单位: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咸安区|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4***1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注册后查看2-2****5-0注册后查看1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桂花之乡”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初步设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隆祥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6**$3.7注册后查看0(万元)

综合评分法:8**$3.6**$3(分)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桂花之乡”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初步设计

服务范围:建设规模内的初步设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3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小组成员

陈文武,曹海霞,刘东华,王芳,黎藜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5-0**$3-1**$3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3]8***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2]1****0号)文件规定计取标准.

2、收费金额:0.9****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注册后查看4***0@qq.com。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目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5、联合体成员:湖北鹏辉林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林业局本级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3号

联系方式:1***3注册后查看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3楼

联系方式:1***9注册后查看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琦

电话:1***3注册后查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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