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省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000亩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结果 江苏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5-2**$3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2****4年省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0亩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5年0**$3月0**$3日
5、评审日期:2****5年0**$3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宛城政采磋商-2****5-2**$3-1 南阳市宛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高庙乡高庙镇建设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西3**$3米路南3***6号 7***3,0***0.0**$3 评审总得分:8**$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2****4年省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0亩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 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6**$3日历天 张雯 豫2***1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9
三、评审专家名单
薄海燕 (磋商小组组长)、乔华、渠海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取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3]0***2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3,0***0.0**$3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米路西 电话:0****7-6注册后查看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
联系人:李大军
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宇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街道车站路6***0号(车站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向北6**$3米路东四楼)
联系人:高朋林
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朋林
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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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声明函.pdf  下载

瓦店镇4000亩高标农田成交公告.pdf  下载

评标明细.pdf  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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