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观山福邸二期3#~13#楼安防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观山福邸二期3#~13#楼安防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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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观山福邸二期3#~13#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328826.96㎡,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8层,物业管理中心、安防监控机房设置在7#楼一层。本次招标为观山福邸二期3#~13#楼安防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安防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可视楼宇对讲系统、室外安防埋管、机房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日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 5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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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454059.80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茂春(注册编号:桂1442016201742791;身份证号:452528********62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章鹏(身份证号:450205********131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2006)0000431; 曾燕(身份证号:440512********192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2017)001146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资格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无。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581879.02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娄荣(注册编号:桂1452016201607136;身份证号:510108********21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赖新燕(身份证号:450222********00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2018)001777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资格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无。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589658.39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锋(注册编号:陕16120注册后查看;身份证号:610422********08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菁菁(身份证号:610103********322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陕建安C3 (2016) 00021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资格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1、智慧蓉城邛崃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字校园建设项目。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