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创业南苑(东区)临时箱变拆除工程【二次】 |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注册后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曾工:注册后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日15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 | 壹万叁仟捌佰元整(13800.00元) | |
工期 | 不高于3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 | 壹万肆仟陆佰柒拾伍元整(14675.00元) | |
工期 | 不高于3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 | 壹万肆仟捌佰元整(14800.00元) | |
工期 | 不高于3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公示期 | 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必须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