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Ⅲ、Ⅳ、Ⅴ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669001 | |||||
标段(包)名称 | 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Ⅲ、Ⅳ、Ⅴ标段-Ⅲ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E4503002826004669001001 | |||||
招标人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DN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530m、DN8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198m、管道开挖及回填、路面破除及恢复、顶管123m、检查井26座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22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499606.6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路明 (注册编号:桂245121543524;身份证号:45232**********33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红梅(身份证号:45032**********021)【桂建安C3(2023)000135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永福县看守所整体搬迁项目及永福县强制隔离戒毒建设项目-市政建设电气给排水绿化项目工程; 2.荔浦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青山镇满洞村崩山屯、新坪镇汉田村)I标段; 3.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圩镇毛洲岛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503076.00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锦刚(注册编号:桂245131437626;身份证号:45032**********67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许小云 (身份证号:45010**********026)【桂建安C3(2024)001117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大新县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涉农整合资金项目(EPC); 2.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505546.21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全利华 (注册编号:桂245171868058,身份证号:45232**********9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曾海燕 (身份证号:45232**********324)【桂建安C3(2018)000507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灵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青泽区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标; 2.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北片区)III标; 3.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南片区)IV标。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