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资源县亮化和风貌改造项目二期监理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4606001 | |
招标人 | ||||
代建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06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11.00;单位:% | |||
监理服务周期 | 51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梁启玲(注册编号:00724129;身份证号:510212********039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合浦县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 东港产业园区配套供水厂项目;2、南玉高铁横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高铁大道工程监理二标段;3、百色市百东新区大梅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监理 | |||
企业诚信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9.00;单位:% | |||
监理服务周期 | 51日历天,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张紫德(注册编号:00802424;身份证号:450325********09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八达西路延长线配套雨污管网工程(潇贺大道-江北西路段);2、铁山三路东段道路工程(一期);3、靖江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保护利用设施)工程;4、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II标段5、荔江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 |||
企业诚信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20.00;单位:% | |||
监理服务周期 | 51日历天,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杨清源(注册编号:00780308;身份证号:450205********13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兴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2、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一老城区及星岩至芦岩段景区连线街区改造工程(第二阶段)山水街巷公园(一期)项目监理服务B分标;3、冠岩地下河流域以及海洋山脉石漠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 |||
企业诚信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王工;注册后查看 | ||
投诉受理部门 | 资源县建设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