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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安徽省

公告内容

铜陵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二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2025年05月09日 17: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品目

C07010100

采购单位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7:25
评审专家名单李勇勤、李乐清、伍志承、范玉宽、禹阳
总中标金额¥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采购单位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4座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LCG2025SF052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牵头人)、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259号3栋、4栋

中标(成交)金额:3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二标段)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 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服务标准:负责对一标段监测工作的全流程外部质量控制,包括审核监测方案、抽检10%样品进行独立检测验证数据准确性,编制外部质控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要求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确保误差率≤3%,与一标段同步完成监督工作,配备高级职称或质量体系审核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及实验室质控专家团队,成果包括外部质控报告及问题清单,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勇勤、李乐清、伍志承、范玉宽、禹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连云港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调查项目分包2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4.6.6

淮安市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4.8.21

安庆市2023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督性监测调查评估项目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3.12.27

马鞍山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包别 2(第二次)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4.12.10

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包二:33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服务

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3.12.8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2.9.21

建湖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污水处理厂及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2.12.24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2023年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调查监测评估服务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3.5.30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4座16楼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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