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对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2****4年度监督考核结果公示 |
日期:2****5-0**$3-3**$3 |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业质量开展了监督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考核内容 1.内控机制。包括制度建设、岗位设置、软硬件设备配置、资料报送、人员职业素质和人员培训等情况。 2.专业能力。包括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完整、准确,无错项、漏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评审因素设定和细化、量化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和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信息公告的发布情况;专家使用情况;采购文件保存、采购程序规范、质疑答复满意率和支持率等。 3.电子平台建设。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功能完善及服务功能升级。 4.采购效率。包括资金节约率、采购任务完成率、公告发布效率等。 5.服务质量。包括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服务评价。 6.省重点任务。主要是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二、工作成效 2****4年度,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积极开展代理各项采购活动;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在委托的事项范围内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组织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符合有关规定;采购信息公告能够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所有项目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评审专家均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专家库抽取,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组成符合法律规定,实际评审专家与抽取结果一致;采购活动现场监控、录音录像设备完善,档案设施完备,资料保存比较完整;采购项目均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不收取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费及文件制作费、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岗位设置专职专岗,人员配备相对合理;资金节约率比较突出,采购完成率保持了良好水平;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得到了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良好评价,得分接近满分;积极落实省“双盲”评审改革有关要求,高标准改造了评审场地,优化升级完善了电子交易系统,全方位立体化数字见证,积极打造“唐山样板”,工作成效明显。 三、存在问题 执业人员数量较少;人员学历偏低;个别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电子档案资料保管不统一;录音录像资料有杂音;业务学习抓得不严,学习内容针对性不强;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建议 1.强化业务学习 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业授课和组织大练兵等形式,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和深刻理解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强化对专职人员的业务考核,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2.依法编制采购文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定价方式、评审因素、服务标准等,采购文件中严禁出现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条款,依法依规依程序代理业务。 3.强化内部监管 结合人员、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等情况,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做到采购活动的执行规范程序明确,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重点防控。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采购程序、代理采购绩效等重点内容和环节加强管理,做好流程监控,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五、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定,考核等次为优秀。 |